使用权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6 回答1443  浏览 2021-06-29

共6条回答

如果只有房子的使用权并没有房子的产权,那么夫妻两个人在办理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的使用权肯定是不能分割的。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使用权的房子是有一定年限的,这种房子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也没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说法。大家在谈离婚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婚姻法。或者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事务所,如果夫妻两个人真的一点感情都没有了,那确实可以考虑离婚,但尽量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比较好。展开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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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主要由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一般来说:

1、使用权房产是指房屋在法律上是由某一方持有的使用权,通常在离婚时需要考虑其原始购房协议和证据。

2、如果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都会有较强的分割主张。

3、在分割时,应该综合考虑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财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等因素。

4、建议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咨询和相关条例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或相关法律网站获取更多信息。展开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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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于房子的使用权和房子的拥有权不是特别的清楚,认为拥有了房子的使用权就等于拥有了房子的产权,其实只拥有房子的使用权,是没有办法去分割房屋产权的。
因此离婚之后大家没有权利去进行分割,房子的产权到底是给谁或者是自己可以获得多少的房屋产权使用权,指的就是你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面居住,但是房子的真正归属权并不是属于你,所以说你既不可以进行分割,同时也不可以将房子私自出售。展开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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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是指房子并不在自己名下,但是自己又有使用权,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两个人离婚时就要看看这个房子的产权证明是谁的名字,然后可以确定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在分割时,另外一方则不可以获得其房产当中的任何配额。比如当夫妻两个人结婚的时候,男人已经把房子买下来了,那这个房子肯定是男人自己的财产,但是这个女人作为对方的妻子是有房子使用权的,却没有房子的拥有权。展开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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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得告诉你一个正确的解释,什么叫做使用权房子呢?当你跟你的丈夫两个人结了婚之后,你的丈夫以全款买下来的房子,跟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而你跟他属于夫妻关系,你有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也有住在这个房子当中的权利,包括他的父母也一样,你们的孩子也一样。但是因为这个房子是对方全款买下来的,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所以到任何时候,你也没有分割这个房子的权利。展开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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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现状的角度上来考虑,两个人只分其他财产就行,使用权的房子无法明确的分割。这就要看这个房子的居住时间有多久了,因为有一些房子在居住,到了5年之后就可以直接买下来,而如果你们这个时候打算要买房子,那么就可以把这个买房子的钱拿出来,当成是房子的房子的资金进行分割,但因为它本身的性质不同嘛,还没有确定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割的时候还是要单独来说的。展开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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