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妈的房产我有份吗

6 回答6199  浏览 2020-12-10

共7条回答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产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只要你的后妈和你父亲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你就具有她将来遗产的一部分所有权。但如果你的后妈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立了一份遗嘱,遗嘱的内容是将她的财产留给她自己亲子女的话,那么你后妈的房产你就没有份了。所以在我看来,想要回答这方面的问题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展开
12-14
关于后妈房产的问题,一般来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及家庭情况来判断。如果你的后妈在生前没有特别的遗嘱说明,并且你和她的配偶也没有离婚,那么你可能有权利分得她的财富。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查阅当地的继承法,以确认你的具体情况和权利。展开
07-28
应该是有的吧,因为在房产继承的顺序当中,首先第一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优先考虑的肯定是配偶,然后就是子女。那么此处所说的子女并不会明确的去讲述,到底是继子或者是亲子。或者我们换一句话来解释这个意思就好了,因为您的后妈跟您的父亲两个人已经在民政局,经过了法律认定,已经是真实的两口子了,所以你在理论上来说也是可以得到这个房子继承权的,但只有1/4的比例而已。展开
12-21
你后妈的房产是不是有你的份,是要分情况看的。如果这个房子是你后妈在跟你父亲结婚之前就已经买了,而且房产证也没有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后妈的房子是没有你的份的,这个是属于你后妈的婚前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他们结婚之后买的,那么这个房子你后妈和你父亲是一人一半,但是他们在世的时候这个房子是没有你的份的。以后他们去世了,你和你后妈的孩子是可以共同继承这个房子的。展开
12-15
只要你的继母与你的父亲领证了,那你肯定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在法律上来讲,你的继母就相当于你的母亲了,等你继母百年之后你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你作为第一继承人肯定是有权利继承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你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去公证一下,或者是你继母有遗嘱留下来!展开
07-02
如果说后妈名下的房产当时爸爸有出资购买,那么按理来讲应该是有份的,但是这个还要看后妈有没有立下遗嘱,如果说后妈立的遗嘱当中写明房子要留给他自己生的儿子,那么你可能没有权利去分得房子的产权。
我认为作为弟子来讲,其实是没有权利去要求后妈将他的房产分给自己一份的,如果自己想要拥有一套房子,那么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去购买,而不是想要不劳而获去获得房子。展开
12-15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您抛出的这个问题之上,我们可能会延伸出其他的一些问题,只要这些问题都能得到解决,那这个房产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与你们都有关系。比如在你父亲跟你后妈两个人确实是领取了结婚证的情况下,并且原来的房产上写的是他们老两口的名字。而在他们都健在的情况之下,你作为合法的子女,其实有居住的权利,但没有拥有的权利,等老两口去世之后你有继承的权利,这个房子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你的。展开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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